- 法规标题: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定2022年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和不再保留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称号的公告
- 制定机构: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3日文书字号:2023年第7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1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定2022年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和不再保留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称号的公告
2023年第7号
经省市场监管局2023年第3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将认定的2022年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和不再保留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称号名单公告如下:
梓潼县、犍为县、汶川县、都江堰市、乐至县、简阳市、达川区
金堂县、乡城县、古蔺县、西昌市、屏山县、昭觉县
荥经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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