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6日文书字号:工信部联电子函〔2025〕234号
- 生效日期:2025年09月16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联电子函〔2025〕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财税〔2023〕17号文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清单。
二、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5年9月25日至9月30日、10月9日至10月14日在信息填报系统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已列入2024年清单的企业,拟继续申请进入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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