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市分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3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2月23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陕西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西安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西安分行,长安银行、西安银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西部证券、开源证券、中邮证券、各证券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永安保险、各保险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各地方金融组织:
目前,陕西省和西安市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根据中央各金融管理部门政策精神以及全省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全省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的同时,高度关注疫情发展对经济金融运行产生的影响,加大对疫情防控的金融支持力度,全面提升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和应急保障能力,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大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稳妥满足社会公众基本金融服务需求
全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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