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关于2011年度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公示
- 制定机构: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13日文书字号:闽建协函(2012)2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3月13日效力级别:行业与市场规定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关于2011年度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公示
闽建协函(2012)2号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闽建筑〔2009〕35号)的精神,本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分会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在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招标投标协会或建筑业协会初审,省建协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分会秘书处组织人员复核的基础上,经2011年度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价评审会评审,拟确认2011年度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2年3月15日至3月21日(7个日历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电话、传真和信函等方式向省住建厅监察室或省建筑业协会反映(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电话:0591-87614442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察室)
0591-87738526 (省建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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