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北证监局关于核准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批复
- 制定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27日文书字号:鄂证监许可[2016]13号
- 生效日期:2016年05月2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北证监局关于核准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批复
鄂证监许可[2016]13号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湖北银行关于开******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的请示》(鄂银文[2015]16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二、核准你公司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基金销售”业务。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商变更登记申请,并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向中国证监会申领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许可证。
三、你公司在开展此项业务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管理销售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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