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提倡网上办税缴费的服务提示
- 制定机构: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2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1月2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提倡网上办税缴费的服务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办税服务厅作为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为保障公众健康,建议您在需要办理相关涉税缴费业务时,尽量选择通过贵州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非接触式”方式办理,减少前往办税服务场所办理涉税业务的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一、 常见涉税业务办理
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模块提供业务办理功能,常用申报、缴税和其它涉税业务申请均可办理。(具体详情请登录贵州省电子税务局浏览。网址: https://etax.guizhou.chinatax.gov.cn/)。您也可通过各地的24小时自助办税设备办理相关业务。
如果您需要办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可通过贵州省电子税务局提交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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