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甘肃省税务系统社会保险费征收系统停机通知
- 制定机构: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2月2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甘肃省税务系统社会保险费征收系统停机通知
尊敬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人:
为确保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保费”)征收系统稳定运行,给全省社保费缴费人提供更好的缴费服务,现要对金三标准版社保费征收系统进行升级,升级期间金三标准版各业务系统全部停机。系统停机时间为:2024年3月1日18:00-2024年3月4日8:00,停机期间全省税务部门将暂停办理各类社保费缴费业务(包括:用人单位各类社保费缴费(含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缴费、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缴费),请各缴费人及时调整缴费计划,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