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
- 制定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8日文书字号:国办发〔2020〕6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3月18日效力级别:行政法规及国务院(中央政府)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一)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坚持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提高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取消不合理审批,坚决纠正限制劳动者返岗的不合理规定。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出口重点企业开复工,以制造业、建筑业、物流业、公共服务业和农业生产等为突破口,全力以赴推动重点行业和低风险地区就业,循序渐进带动其他行业和地区就业。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企业日常防护物资需求,督促其落实工作场所、食堂宿舍等防控措施。(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减负稳岗力度。加快实施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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