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丹东市第十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丹东市第十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丹东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8日文书字号:丹政发〔2022〕15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0月1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丹东市第十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丹政发〔2022〕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决定将东港市的孤山山城遗址、明代海防工事—兴隆山烽火台遗址、明代海防工事—柞木山烽火台遗址、沙坝人工河、盖家坝机场碉堡旧址、大孤山机场提水站遗址、前阳机场提水站遗址、抗美援朝大东沟机场中苏人民空军导航台遗址、抗美援朝大东沟机场苏军防空指挥所遗址、抗美援朝大东沟机场中苏人民空军飞行员驻地旧址、中日甲午海战—致远舰沉舰遗址,宽甸满族自治县的李镇龙夫妇义烈碑、杨靖宇抗联统战大会遗址,振兴区的花园革命烈士陵园、“人民防空纪念”碑,元宝区的抗美援朝第一铁路便桥桥基遗址等16处不可移动文物公布为第十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另将元宝区“汤玉麟公馆旧址”更名为“东北边防军高射炮兵17团团部旧址”。各地区、有关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保护和管理工作。

丹东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8日

此文档存在附件,登录后展示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