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江苏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动员慈善社工力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
- 制定机构:江苏省民政厅
-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2日文书字号:苏民慈社〔2022〕9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3月2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动员慈善社工力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
苏民慈社〔2022〕9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广泛动员我省慈善社工力量科学、有效参与疫情防控,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全面压实责任,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抓牢抓实,有效整合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资源,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慈善社工力量应有作用。
二、组织有序参与。各地民政部门要制定慈善社工力量参与疫情防控预案,成立工作专班,全面落实属地责任。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统一部署,通过发布倡议书、公告或指引等方式,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乡镇(街道)社工站、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到防控工作中。督促广大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乡镇(街道)社工站、志愿服务组织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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