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8年3月19日修正版) (2018年03月19日发布,2018年03月19日实施) 第四十九条

    完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一)战争;

    (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三)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修正版) (2017年03月01日发布,2017年03月01日实施,2018年03月19日修订) 第四十九条

    完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一)战争;

    (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三)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修正版) (2016年02月06日发布,2016年02月06日实施,2017年03月01日修订) 第四十九条

    完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一)战争;

    (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三)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4年7月29日修正版) (2014年07月29日发布,2014年07月29日实施,2016年02月06日修订) 第五十条

    完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一)战争;

    (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三)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3年12月7日修正版) (2013年12月07日发布,2013年12月07日实施,2014年07月29日修订) 第五十条

    完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一)战争;

    (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三)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3年7月18日修正版) (2013年07月18日发布,2013年07月18日实施,2013年12月07日修订) 第五十一条

    完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一)战争;

    (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三)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于2010年03月01日生效) (2009年09月09日发布,2010年03月01日实施,2013年07月18日修订) 第五十一条

    完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一)战争;

    (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三)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