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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8年3月19日修正版) (2018年03月19日发布,2018年03月19日实施)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船舶未取得并随船携带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证书、文书的;

    (二)船舶、港口、码头、装卸站未配备防治污染设备、器材的;

    (三)船舶向海域排放本条例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

    (四)船舶未如实记录污染物处置情况的;

    (五)船舶超过标准向海域排放污染物的;

    (六)从事船舶水上拆解作业,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修正版) (2017年03月01日发布,2017年03月01日实施,2018年03月19日修订)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船舶未取得并随船携带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证书、文书的;

    (二)船舶、港口、码头、装卸站未配备防治污染设备、器材的;

    (三)船舶向海域排放本条例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

    (四)船舶未如实记录污染物处置情况的;

    (五)船舶超过标准向海域排放污染物的;

    (六)从事船舶水上拆解作业,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修正版) (2016年02月06日发布,2016年02月06日实施,2017年03月01日修订)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船舶未取得并随船携带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证书、文书的;

    (二)船舶、港口、码头、装卸站未配备防治污染设备、器材的;

    (三)船舶向海域排放本条例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

    (四)船舶未如实记录污染物处置情况的;

    (五)船舶超过标准向海域排放污染物的;

    (六)从事船舶水上拆解作业,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4年7月29日修正版) (2014年07月29日发布,2014年07月29日实施,2016年02月06日修订)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船舶未取得并随船携带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证书、文书的;

    (二)船舶、港口、码头、装卸站未配备防治污染设备、器材的;

    (三)船舶向海域排放本条例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

    (四)船舶未如实记录污染物处置情况的;

    (五)船舶超过标准向海域排放污染物的;

    (六)从事船舶水上拆解作业,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3年12月7日修正版) (2013年12月07日发布,2013年12月07日实施,2014年07月29日修订)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船舶未取得并随船携带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证书、文书的;

    (二)船舶、港口、码头、装卸站未配备防治污染设备、器材的;

    (三)船舶向海域排放本条例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

    (四)船舶未如实记录污染物处置情况的;

    (五)船舶超过标准向海域排放污染物的;

    (六)从事船舶水上拆解作业,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3年7月18日修正版) (2013年07月18日发布,2013年07月18日实施,2013年12月07日修订)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船舶未取得并随船携带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证书、文书的;

    (二)船舶、港口、码头、装卸站未配备防治污染设备、器材的;

    (三)船舶向海域排放本条例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

    (四)船舶未如实记录污染物处置情况的;

    (五)船舶超过标准向海域排放污染物的;

    (六)从事船舶水上拆解作业,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于2010年03月01日生效) (2009年09月09日发布,2010年03月01日实施,2013年07月18日修订)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船舶未取得并随船携带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证书、文书的;

    (二)船舶、港口、码头、装卸站未配备防治污染设备、器材的;

    (三)船舶向海域排放本条例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

    (四)船舶未如实记录污染物处置情况的;

    (五)船舶超过标准向海域排放污染物的;

    (六)从事船舶水上拆解作业,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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