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风控宝
风险预警网
惠法法律法规案例系统
修尔信|信用修复报告
信富生活
登录
注册
帮助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标题
全文
首页
案源中心
司法案例
合同文本
法律法规
新闻中心
标准规范
律所律师
司法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年4月29日修正版)
(2021年04月29日发布,2021年04月29日实施)
第一百七十三条
外国人经营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活动,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版)
(2018年12月29日发布,2018年12月29日实施,2021年04月29日修订)
第一百七十三条
外国人经营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活动,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17年11月4日修正版)
(2017年11月04日发布,2017年11月05日实施,2018年12月29日修订)
第一百七十三条
外国人经营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活动,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
(2016年11月07日发布,2016年11月07日实施,2017年11月04日修订)
第一百七十三条
外国人经营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活动,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版)
(2015年04月24日发布,2015年04月24日实施,2016年11月07日修订)
第一百七十三条
外国人经营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活动,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09年8月27日修正版)
(2009年08月27日发布,2009年08月27日实施,2015年04月24日修订)
第一百七十三条
外国人经营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活动,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于1996年03月01日生效)
(1995年10月30日发布,1996年03月01日实施,2009年08月27日修订)
第一百七十三条
外国人经营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活动,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信用风险咨询
信用风险咨询
信用让营商环境更稳健
电话
400-007-8989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
快速登录
账户登录
错误提示内容
获取验证码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登录
错误提示内容
自动登录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登录
绑定手机号
错误提示内容
获取验证码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