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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
(2016年11月07日发布,2016年11月07日实施)
第六十八条
国家对边境地区与接壤国家边境地区之间的贸易以及边民互市贸易,采取灵活措施,给予优惠和便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4年4月6日修正版)
(2004年04月06日发布,2004年07月01日实施,2016年11月07日修订)
第六十八条
国家对边境地区与接壤国家边境地区之间的贸易以及边民互市贸易,采取灵活措施,给予优惠和便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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