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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8月31日修正版) (2018年08月31日发布,2019年01月01日实施)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注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注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30000元的

    5

    2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35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年6月30日修正版) (2011年06月30日发布,2011年09月01日实施,2018年08月31日修订)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决定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0元的 5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决定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修订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2011年06月30日发布,2011年09月0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年6月30日修正版)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修改为: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年6月30日修正版) (2011年06月30日发布,2011年09月01日实施,2018年08月31日修订)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决定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0元的 5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决定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修订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2011年06月30日发布,2011年09月0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年6月30日修正版)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修改为: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0元的 5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本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年12月29日修正版) (2007年12月29日发布,2008年03月01日实施,2011年06月30日修订)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决定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0元的 5
    2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决定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修订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2007年12月29日发布,2008年03月0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年12月29日修正版)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

    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的附注作相应修改。

    本决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年6月29日修正版) (2007年06月29日发布,2007年06月29日实施,2007年12月29日修订)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决定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0元的 5
    2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决定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5年10月27日修正版) (2005年10月27日发布,2006年01月01日实施,2007年06月29日修订)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决定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0元的 5
    2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决定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修订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2005年10月27日发布,2006年01月0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5年10月27日修正版)

    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的附注作相应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99年8月30日修正版) (1999年08月30日发布,1999年08月30日实施,2005年10月27日修订)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决定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八百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0元的 5
    2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决定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93年10月31日修正版) (1993年10月31日发布,1994年01月01日实施,1999年08月30日修订)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决定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八百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0元的 5
    2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决定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修订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1993年10月31日发布,1994年01月0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93年10月31日修正版)

    此外,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修改为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和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至元20000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决定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八百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0元的 5

    2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决定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本决定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1986年1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9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本决定施行前制定的其他有关个人所得税的行政法规的内容与本决定相抵触的,以本决定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1980年09月10日生效) (1980年09月10日发布,1980年09月10日实施,1993年10月31日修订)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 数

    级 距

    税率%

    1

    全月收入额在800元以下的

    2

    全月收入额801元至1,500元的部分

    5

    3

    全月收入额1,501元至3,000元的部分

    10

    4

    全月收入额3,001元至6,000元的部分

    20

    5

    全月收入6,001元至9,000元的部分

    30

    6

    全月收入额9,001元至12,000元的部分

    40

    7

    全月收入额12,001元以上的部分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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