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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年12月26日修正版) (2020年12月26日发布,2021年03月01日实施) 附件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下列条例、补充规定和决定,已纳入本法或者已不适用,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予以废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

    2.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

    3.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4.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

    5.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6.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

    7.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

    8.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

    9.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

    10.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

    11.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

    12.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

    13.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

    14.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

    15.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修正版) (2017年11月04日发布,2017年11月04日实施,2020年12月26日修订) 附件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下列条例、补充规定和决定,已纳入本法或者已不适用,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予以废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

      2.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

      3.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4.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

      5.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6.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

      7.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

      8.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

      9.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

      10.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

      11.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

      12.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

      13.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

      14.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

      15.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年8月29日修正版) (2015年08月29日发布,2015年11月01日实施,2017年11月04日修订) 附件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下列条例、补充规定和决定,已纳入本法或者已不适用,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予以废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

      2.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

      3.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4.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

      5.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6.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

      7.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

      8.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

      9.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

      10.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

      11.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

      12.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

      13.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

      14.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

      15.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2月25日修正版) (2011年02月25日发布,2011年05月01日实施,2015年08月29日修订) 附件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下列条例、补充规定和决定,已纳入本法或者已不适用,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予以废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

      2.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

      3.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4.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

      5.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6.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

      7.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

      8.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

      9.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

      10.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

      11.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

      12.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

      13.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

      14.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

      15.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9年8月27日修正版) (2009年08月27日发布,2009年08月27日实施,2011年02月25日修订) 附件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下列条例、补充规定和决定,已纳入本法或者已不适用,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予以废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

      2.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

      3.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4.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

      5.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6.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

      7.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

      8.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

      9.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

      10.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

      11.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

      12.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

      13.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

      14.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

      15.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9年2月28日修正版) (2009年02月28日发布,2009年02月28日实施,2009年08月27日修订) 附件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下列条例、补充规定和决定,已纳入本法或者已不适用,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予以废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

      2.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

      3.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4.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

      5.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6.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

      7.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

      8.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

      9.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

      10.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

      11.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

      12.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

      13.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

      14.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

      15.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6年6月29日修正版) (2006年06月29日发布,2006年06月29日实施,2009年02月28日修订) 附件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下列条例、补充规定和决定,已纳入本法或者已不适用,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予以废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

      2.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

      3.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4.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

      5.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6.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

      7.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

      8.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

      9.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

      10.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

      11.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

      12.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

      13.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

      14.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

      15.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5年2月28日修正版) (2005年02月28日发布,2005年02月28日实施,2006年06月29日修订) 附件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下列条例、补充规定和决定,已纳入本法或者已不适用,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予以废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

      2.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

      3.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4.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

      5.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6.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

      7.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

      8.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

      9.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

      10.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

      11.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

      12.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

      13.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

      14.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

      15.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2年12月28日修正版) (2002年12月28日发布,2002年12月28日实施,2005年02月28日修订) 附件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下列条例、补充规定和决定,已纳入本法或者已不适用,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予以废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

      2.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

      3.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4.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

      5.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6.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

      7.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

      8.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

      9.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

      10.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

      11.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

      12.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

      13.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

      14.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

      15.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1年12月29日修正版) (2001年12月29日发布,2001年12月29日实施,2002年12月28日修订) 附件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下列条例、补充规定和决定,已纳入本法或者已不适用,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予以废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

      2.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

      3.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4.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

      5.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6.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

      7.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

      8.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

      9.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

      10.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

      11.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

      12.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

      13.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

      14.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

      15.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1年8月31日修正版) (2001年08月31日发布,2001年08月31日实施,2001年12月29日修订) 附件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下列条例、补充规定和决定,已纳入本法或者已不适用,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予以废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

      2.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

      3.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4.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

      5.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6.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

      7.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

      8.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

      9.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

      10.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

      11.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

      12.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

      13.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

      14.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

      15.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9年12月25日修正版) (1999年12月25日发布,1999年12月25日实施,2001年08月31日修订) 附件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下列条例、补充规定和决定,已纳入本法或者已不适用,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予以废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

      2.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

      3.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4.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

      5.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6.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

      7.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

      8.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

      9.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

      10.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

      11.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

      12.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

      13.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

      14.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

      15.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于1997年10月01日生效) (1997年03月14日发布,1997年10月01日实施,1999年12月25日修订) 附件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下列条例、补充规定和决定,已纳入本法或者已不适用,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予以废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

      2.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

      3.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4.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

      5.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6.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

      7.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

      8.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

      9.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

      10.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

      11.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

      12.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

      13.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

      14.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

      15.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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