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电影、电视、广播节目摄制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细则”改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为加强电影、电视、广播节目摄制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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