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参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关税、船舶吨税及海关代征税收的征收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农业税的征收管理,都不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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