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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修正版) (2012年10月26日发布,2013年01月01日实施,2025年06月27日修订)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06年03月01日生效) (2005年08月28日发布,2006年03月01日实施,2012年10月26日修订)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修订依据:无关联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94年5月12日修正版) (1994年05月12日发布,1994年05月12日实施,2005年08月28日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

    (七)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86年9月5日修正版) (1986年09月05日发布,1987年01月01日实施,1994年05月12日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

    (七)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于1957年10月22日生效) (1957年10月22日发布,1957年10月22日实施,1986年09月05日修订) 第十条

    有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用猥亵的言语、举动调戏妇女的;

    二、殴打他人的;

    三、辱骂他人,不听劝阻的;

    四、故意污秽他人身体、衣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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