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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09月20日生效) (1954年09月20日发布,1954年09月20日实施) 第十条

    国家依照法律保护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其他资本所有权。

    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国家通过国家行政机关的管理、国营经济的领导和工人群众的监督,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限制它们的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鼓励和指导它们转变为各种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逐步以全民所有制代替资本家所有制。

    国家禁止资本家的危害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国家经济计划的一切非法行为。

    修订依据:无关联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该法条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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