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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09月20日生效) (1954年09月20日发布,1954年09月20日实施) 第五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县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

    修订依据:无关联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该法条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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