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2)京仲裁字第0798号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张**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额为人民币70.411394万元,本院于****年**月22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北京兴***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261094.46元,扣除执行费人民币3816元,应发还申请执行人人民币257278.46元。本院依法...(本文书还有361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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