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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标题: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 制定机构: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9日文书字号:环综合〔2021〕4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1月09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环综合〔20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面临的重大全球性挑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重要抓手,是我国履行负责任大国责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历史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我国力争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的目标与努力争取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愿景,并在气候雄心峰会上进一步宣布国家自主贡献最新举措。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大宣示,坚定不移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更好履行应对气候变化牵头部门职责,加快补齐认知水平、政策工具、手段措施、基础能力等方面短板,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协同增效,现就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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