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7日文书字号:国标委联〔2023〕1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1月17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的通知
国标委联〔20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相关部署,发挥标准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制造业企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开展了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经过企业申报、地方推荐、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遴选出《工业控制系统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标准应用试点》等59个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监督。各地市场监管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本地试点项目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监督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组织实施不力的试点项目,限期整改并组织复审,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不定期组织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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