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61525689
被不起诉人马某某,男,回族,1976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123241976********,高中文化程
公诉机关陕西省◑◑◑◑◑检察院。被告人李某,男。富平县人民检察院以富检二部刑诉〔2020〕8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
被不起诉人孙某某,男,汉族,1982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105021982********,专科毕业,
被不起诉人李某,男,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6105821991********,汉族,中专文化,户
公诉机关麟游县◑◑◑察院。罪犯焦某某,男。本院于◑◑◑◑年◑◑月9日作出(2020)陕0329刑初45号刑事判决书,
被不起诉人侯某某,男性,1988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02211988******,汉族,初中文化程度
被不起诉人宋某某,男性,****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10526********3410,汉族,中专,
被不起诉人朱某某,男性,****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10526********5210,汉族,初中,
被不起诉人蔺某某,男性,****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10526********521x,汉族,高中,
被不起诉人高**,男,1976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121011976********,汉族,小学文化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