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正源辩称,第一、关于房屋买卖的真实性问题,原公司法人侵占挪用公司资金,无力归还后用涉案的房屋用于抵债,进而炮制出大量虚假房屋买卖合同,我公司对上述以现金方式收取的收据真实性一概不予认可。第二、关于原告主张违约金问题,主张违约金过高,由于市场原因,房屋在建设中赶上金融危机,加上原法人涉及刑事犯罪,导致房屋销售不好,应根据相关规定合理调整违约金;公司原法人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导致房屋逾期交房;按照合同约定的日万分之二计算,约定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被告要求法庭减少违约金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第三、违约金计算时间不能按照实际交房时间计算,涉案项目烂尾后,已经由政府接管善后,最终完成项目建设,购房人的利益没有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既然原告没有损失,那么约定的违约金就不能再计算,即使计算,我们认为****年**月份政府接管以后违约金就不能再计算。综上,希望法庭查明事实,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当事人围绕诉讼...(本文书还有297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