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兵08知民初◑号
原告:无锡◑◑◑◑◑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龚辉,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新疆天◑◑◑◑◑有限公司。,住:◑◑◑口东侧50米)。
法定代表人:成辉,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塔城市金花◑◑◑◑◑限责任公司。,住:◑◑◑第九师一六三团团部。
法定代表人:胡婷,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陕西◑◑◑◑◑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高彧韡,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无锡◑◑◑◑◑限公司与被告新疆天◑◑◑◑◑有限公司、塔城市金花◑◑◑◑◑限责任公司、陕西◑◑◑◑◑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27日立案。
无锡◑◑◑◑◑限公司诉称,诉讼请求1.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著作权的侵害,立即停止其未经许可复制、安装及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龙川企业管理软件v1.0计算机软件的行为,并删除或销毁三被告持有或控制的全部侵……(本文书还有1026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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