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沈阳市自****发区分局因与被上诉人辽宁**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辽0192行初1364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上诉人沈阳市自****发区分局称:请求撤销原审裁定;依法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理由:原审裁定认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行政协议,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应按行政诉讼确立管辖法院”,适用法律错误。本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本文书还有52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