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察院以麒检刑诉(2021)50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山*犯危险驾驶罪,于****年**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曲靖**察院指派检察员耿志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山*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年**月23日21时50分,被告
人山*饮酒后驾驶云d×××××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曲靖市。
麒麟区永顺路小坡收费站处,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山*血样。
中定性检出乙醇,含量为95....(本文书还有460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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