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安顺市联*********与被告杭州豪群********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1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2年1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安顺市联*********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杜**在浙江移动微法院线上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杭州豪群********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富**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安顺市联*********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返还原告不当得利款项258373.25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20年5月5日,原告与案外人湖南海迅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迅公司”)签订《英科医用丁晴检查手套采购合同》,约定由原告向海迅公司供应457000只医用手套,故原告以向被告购买医用手套的意思表示分别于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7日向被告支付168915.5元、89457.75元,但被告却误以为原告向被告支付的款项系原告原法定代表人陈**退还被告法定代表人王**的投资款及回报。综上,原、被告双方并未就买卖合同的意思表示达成合...(本文书还有231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