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年**月3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年**月30日由本院决定取保候审。
本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田**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年**月30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3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被不起诉人田**和周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人民法院于****年**月6日依法作出(2017)宁0324民初2695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准予双方离婚,三个孩子均由田**抚养,并自行承担孩子抚养费,双方共同位于同心县商城4-16号营业房1套归原告田**所有,由原告田**向被...(本文书还有75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