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与被告刘**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被告刘**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刘**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即让被告立即清除垒在原告家房屋上的砖墙,并赔偿原告损失5000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被告系邻居。由于原告长期在外务工,被告家建房时原告家人没有在家。2018年正月11日原告和家人从外地打工回来,发现被告家的房屋封沿砖竟然垒在原告家的房屋上。随后,原告立即找到被告,要求其清除垒在原告房屋上的封沿砖,被告至今仍不清除。被告的行为显然已构成侵权,且该侵权行为致使原告家的房屋受损,侵害了原告家的合法权益。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被告刘**辩称,他垒这个墙是为了堵水的。原告说他把砖垒原告家墙上了,因为他要不垒雨水都...(本文书还有121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