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法规标题: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8日文书字号:办资源发〔2020〕52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5月18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办资源发〔2020〕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文件精神,按照《“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9年启动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公布了第一批32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受到业界广泛关注,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示范引领作用初步显现。
为加强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的政策指导和规范管理,在总结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遴选工作经验基础上,按照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要求,我们制定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1)。请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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