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务院关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方案》的批复
- 制定机构:国务院
-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8日文书字号:国函〔2025〕80号
- 生效日期:2025年08月18日效力级别:行政法规及国务院(中央政府)文件
国务院关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方案》的批复
国函〔2025〕80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商务部:
你们关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开展首创性、集成式探索,推动生物医药全产业链集成创新发展,将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地、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生物医药创新发展高地。
三、江苏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专项方案,加快推进落地实施,加强协同监管,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确保《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给予支持,加强指导服务,形成工作合力,帮助解决《方案》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商务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有关方面积极性,推动《方案》各项改革任务落实,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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