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落实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落实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落实措施》已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落实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要求,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支持中小微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树立应对疫情、共渡难关、稳定发展的信心,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甘政办发〔2020〕11号)精神,制定以下落实措施。
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一)分类分区施策,指导企业有序复产复工。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分级分区全力支持和保障企业全面、有序复工复产。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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