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文物局关于公布第一批江苏省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及立项项目的通知
- 制定机构: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文物局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2月29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文物局关于公布第一批江苏省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及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
为推动考古遗址保护利用,促进考古成果与当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厅组织开展了第一批江苏省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及立项项目认定评估工作。根据材料审核、现场评估和综合评审等情况,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草鞋山等3处考古遗址公园为江苏省省级考古遗址公园,龙江船厂等14处遗址为江苏省省级考古遗址公园立项项目,现予以公布。
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和相关管理机构,创新保护利用手段,加强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动考古遗址活化利用,充分发挥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省中的积极作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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