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 制定机构: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8日文书字号:密教行〔2020〕16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4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密教行〔2020〕16号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镇街教委: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教委《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0〕5号)精神,制定本意见,并经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报区政府批准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全国和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管理,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