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关于撤销郭林与龚海兰骗补的结婚证的公告
- 制定机构: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3日文书字号:〔2022〕京房字第02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1月2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关于撤销郭林与龚海兰骗补的结婚证的公告
〔2022〕京房字第02号
经调查,郭林与龚海兰补领的BJ110111-2017-001778号结婚证,因二人已离婚,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补领结婚证的条件,本机关已依法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