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保加利亚共和国关于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保加利亚共和国关于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1995年06月3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95年06月30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保加利亚共和国关于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
(1995年6月30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保加利亚共和国(以下简称“缔约双方”),在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加强两国在司法领域更加密切的合作,决定缔结关于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

为此目的,缔约双方议定下列各条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民事的定义

为适用本协定,“民事”一词包括由民法、商法、家庭法和劳动法调整的事项。

第二条

司法保护

缔约一方的国民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在人身和财产权利方面享受与缔约另一方国民同等的司法保护,有权在与缔约另一方的国民同等的条 件下,在缔约另一方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或提出请求。

第三条

诉讼费用保证金的免除

缔约一方国民在缔约另一方境内提起诉讼或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时,不得因其为外国人或在缔约另一方境内无住所或居所而令其交纳诉讼费用保证金。

第四条

司法救助和诉讼费用的免除

一、...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