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表彰陕西保险业双十佳“优秀服务标兵”“优质服务窗口”的决定
- 制定机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
- 发布日期:2013年02月04日文书字号:陕保监发(2013)14号
- 生效日期:2013年02月04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表彰陕西保险业双十佳“优秀服务标兵”“优质服务窗口”的决定
陕保监发(2013)14号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各市保险行业协会:
近年来,全省保险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监会党委关于“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有关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着力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尤其是在2012 年陕西保险业“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年”活动中,各级保险机构积极响应活动倡议,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出服务承诺,加大服务投入、转变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效能;广大从业人员更是从自身做起、从基础做起,急保险消费者之所急、想保险消费者之所想,创新服务手段、改进服务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全行业的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强化。
为表彰先进,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激发全省保险业争创一流品牌、争创一流服务、争创一流业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结合保监会保险业双十佳“优秀服务标兵”、“优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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