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促进金融振兴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制定机构: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08日文书字号:朔政办发〔2016〕27号
- 生效日期:2016年04月0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促进金融振兴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朔政办发〔2016〕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促进金融振兴2016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金融振兴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做大信贷总量,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推动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完成45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5.5%。(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朔州市中心支行、朔州银监分局)
二、壮大社会融资总量。促进信贷融资、表外融资、债券融资、股权融资、融资租赁和激活民资全面发力,力争全年社会融资总量超过200亿元。全市银行业机构存贷比力争达到50%。(责任单位:人行朔州市中心支行、朔州银监分局、市金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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