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7日文书字号:长政发〔2024〕10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6月2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长政发〔2024〕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目 录
一、建设基础与优势
(一)经济发展平稳向好
(二)产业质量持续优化
(三)能源保供基础扎实
(四)煤炭流通持续创新
(五)物流交通优势明显
(六)信用体系日臻完善
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建设目标
三、强化功能型流通战略支点能力建设
(一)精准确立长治煤炭流通战略定位
(二)充分发挥煤炭流通战略支点作用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