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部分)的通知
- 制定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8日文书字号:桂财农〔2020〕17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部分)的通知
(桂财农〔2020〕17号)
有关市县财政局:
为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6号)文件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实施计划的通知》,现将2020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部分)下达至你单位。请做好如下工作:
一、支出请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扶贫”相关科目。
二、请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8〕6号)等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