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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任命办法》和《南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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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任命办法》和《南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 制定机构: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0日文书字号:南府办〔2020〕59号
  • 生效日期:2020年12月1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任命办法》和《南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南府办〔2020〕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促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任命办法》和《南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12月10日


南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任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行政复议员的管理,提高行政复议员的整体素质,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队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本级行政复议员的任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行政复议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业务能力;

(二)身体健康;

(三)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2018年1月1日前已从事审判、检察、公证、仲裁(法律类)及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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