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兑付办法》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兑付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吉林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8日文书字号:吉财库〔2021〕178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3月0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兑付办法》的通知
吉财库〔2021〕178号


吉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规范吉林省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3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吉林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兑付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兑付办法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3月8日


附件:吉林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兑付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省政府债券发行兑付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3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吉林省政府债券,是指在国务院批准的吉林省政府债务限额内,由吉林省财政厅代表吉林省人民政府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此文档存在附件,登录后展示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