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嘉峪关市问题乳粉清查联合工作组的通知
- 制定机构: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0年08月04日文书字号:嘉政办发(2010)117号
- 生效日期:2010年08月0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嘉峪关市问题乳粉清查联合工作组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0〕117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问题乳粉查处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我市问题乳粉清查行动的顺利进行,根据省食安办的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嘉峪关市问题乳粉清查联合工作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梁洪涛 副市长
副组长:王永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外事办主任
朱兴有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程 仁 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副局长
邓生荣 市工信委副主任
杨茂海 市公安局副局长
姜 华 工商局副局长
蒲 林 质监局副局长
王会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吴景强 畜牧兽医管理局副局长
刘逸冰 市卫生局纪委书记
清查联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刘逸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