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的通知
- 制定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0月09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的通知
自治区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或其他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围绕自治区2023年知识产权重点工作,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新时代绿色发展知识产权强区合作会商议定书》实施,构建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决定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本项目重点面向六个方向开展征集工作。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及工作范围选择项目方向并制定工作内容,须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措施与进度计划,项目申报内容可以覆盖本方向的一项或多项任务(附件1)。
二、申报单位
(一)申报单位为长期从事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业务工作的企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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