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工信部《关于编制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 制定机构: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布日期:2010年05月1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0年05月1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工信部《关于编制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工业与信息化部《关于编制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落实申报工作,于6月23日之前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一起报送我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 系 人:袁园 电话:0311-87800251(传真)
电子邮箱:yy@ii.gov.cn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编制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的通知》
附件2: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报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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