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一九八九年和一九九0年执行计划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1988年11月0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88年11月04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一九八九年和一九九0年执行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政府,为促进两国友好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加强两国文化交流和合作,根据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十三日两国政府签订的文化合作协定第七条规定,特签订一九八九年和一九九0年执行计划,条文如下:
一、文化艺术
(一)坦桑方于一九八九年派一政府文化代表团访华;
(二)中方于一九九0年派一文化代表团访坦桑;
(三)坦桑方于一九八九年派一文化艺术考察组(四人)访华;
(四)中方派一民间文学考察组(三人)访坦桑;
(五)坦桑方派一民间文学考察组(三人)访华;
(六)中方于一九九0年派一小型艺术团(不超过十五人)赴坦桑访问演出;
(七)坦桑方于一九八九年派一舞蹈家代表团(三人)访华;
(八)中方于一九八九年在达累斯萨拉姆“七&mid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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