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通辽市文化局关于印发通辽市文化局《关于在文化系统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通辽市文化局
- 发布日期:2011年08月26日文书字号:通文发(2011)59号
- 生效日期:2011年08月2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通辽市文化局关于印发通辽市文化局《关于在文化系统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文发(2011)59号
市直文化系统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通辽市政府办公厅通政办字(2011)197号文件精神,通辽市文化局制定了《关于在文化系统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理行动的实施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通辽市文化局《关于在文化系统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 实 施 方 案
市直文化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安排部署,结合我市文化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的整治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促进各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措施,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文化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